陈世峰案件全过程(陈世峰最新)

2023-05-20 1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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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被杀的细节远比你想象的要可怕

最近江歌案已经接近尾声了,不过,对于这个案子真是越了解越恐怖。下面来说说江歌被杀的细节远比你想象的要可怕。看看有多恐怖吧。

开始和大家一样,以为只是一场因分手而导致的激情杀人案。

现在看来,真相比你我想象的更可怕。

陈世峰在庭审上,反复更改证词。

比如,刀子开始说是刘鑫递的,后来说,可能枯帆是刘鑫刀里掉出来的。

再比如,一会儿说是刺到了江歌的胸,一会儿说是刺到了江歌的脖子。

还有,在警局时,陈世峰说刀子是刺入了江歌的左颈,庭审时,陈世峰说的是右颈。

陈世峰说,“我回忆了一下,如果刺的是左的话,手就要反过来了,不可能刺到左边。”

检方问:“是你看到了医师检验报告后改的是吗?”

陈世峰说:“我是在医师判断之前改的,我在第一次看资料时就觉得很奇怪,无论如何,我的记忆是错了。”

检方问:“你改供词是在医师报告出来之后是吗?”

我们姑且相信陈世峰说的,致命一刀是从右边刺入,已经穿透动脉。

那么,按此推测,案发时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情形呢?

陈世峰曾说,他曾从背后叫江歌,然后从后面伸手,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

这个举动很可能也存在过。

只是发生的时间、状况与前提,可能与陈世峰所述不同。

搜索相关的绑架人质案,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类似图片。

人质被凶手从后方挟持。

凶手左手勒脖,右手持刀,对准人质的颈动脉。

如果这一幕存在于江歌案,许多疑问就会迎刃而解。

即,陈世锋岩锋很可能是当时挟江歌当人质,对关了门并锁了门的刘鑫大喊:“你再不开门我就杀了江歌”……甚至带着种种对刘鑫的羞辱性咒骂。

江歌出于求生本能,可能就在此时按门铃,求刘鑫开门。

但刘鑫没开。

陈世峰在证词中也称,“江歌用手肘按门铃,但刘鑫没有开门……”

刘鑫打通了报警电话,开始报警。

报警录音里记录下了门铃声,惨叫声,以及刘鑫这句话,“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江歌见刘鑫不开门,知道求救无望。

开始拚尽全力自救,用手握刀、挡刀、防刀,抵挡刀刃的割喉。

因此,她手指上有多部防御伤,皮肉翻开,这都是极深的伤口才会造成的。

也就是说,江歌彼时,一定知道大难临头,才会这样不顾一切求生。

最后,陈世峰起了杀心,刺向江歌的颈动脉。并且,极其疯狂,连刺12刀,其中有伤口贯穿颈部,切断动脉。

刘鑫知道外面凶杀已经发生。

声音异常慌乱,全部记录在报警录音里。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刘鑫不承没基雹认锁门、不承认听到门铃、不承认看到门外情形、不承认知道江歌出事、在江歌妈妈到达日本之后,不承认杀人犯与自己有关的原因。

她必须想办法脱责。

否则,她也成为一个罪人。

这也是她做出与报警录音、警方笔录不同的证词的原因。

只可惜,陈世锋一方正是利用她急于脱责的心态,让她的证词出现漏洞,前后矛盾,继而无效化,检方对陈世峰进行谋杀定罪也就增加了难度。

凶案现场,门上依然有斑斑血迹

因为嫌疑人要脱罪,证人要脱责。

所以,庭审像一个悬疑大片,处处都是疑点。

但是,当证据一件件呈现,监控一个个抛出,检方通过严密的问题对嫌疑人进行追问,许多谎言被击溃,案件的脉络也逐渐清晰起来。

越清晰,越觉得可怕。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会残忍到这种地步,能对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痛下杀手。而且,计划如此周密,作案如此血腥残酷。

而这个杀人的人,还是一个留学生。

一,关于动机

刘鑫新男友?怀孕?陈世峰给江歌的10万日元?陈世峰的新女友?

案发之前,刘鑫曾对陈世峰说,自己和林先生在交往。

陈世峰多次跟踪、尾随,反复向刘鑫求复合。

但都被刘鑫拒绝。

陈世峰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他给刘鑫发微信:“你要跟他交往的话,我就要不顾一切了!”

这个“不顾一切”,检方认为,已经暗含杀人的故意。

因为不顾一切意味着,佛挡杀佛,人挡杀人。

我得不到你刘鑫,谁也别想得到。

而江歌收留刘鑫,挡在前面,并且“挑唆”刘鑫与他分手,那么,江歌也该死。

再加上还有一些因素,也点燃了陈世峰这个偏执狂的愤怒。

陈世峰称,江歌曾经对他说,刘鑫怀孕,不想见他。

他取了钱,拿了10万日元现金,交给江歌,作为刘鑫的堕胎费。

这一举动我们不知真假。

但是,如果是真的,陈世峰一定会难以接受,觉得江歌与刘鑫串通,骗他10万日元。

这也可能是杀人动机之一。

但是,案发之后,陈世峰必然疯狂自保。为了削弱自己的杀人动机,陈世峰是怎么做的呢?

他说,我马上要和新女友同居了,她还发了很多房子的图片给我,要和我一起去看房子。

这一陈述,虽然渣,但能有效对抗谋杀指控。

是啊,新爱情开始,正当甜蜜时,谁会想不顾一切去杀人呢?

并且,我都有新恋人了,我怎么会因刘鑫不和我复合而怀恨在心呢?

与道德上的劣势相比,让谋杀罪名不成立,显然更值得。

但是,陈世峰前言不搭后语,让这套话可信度极低。

房东未约,合同没签,计划没有。之所以拎出来,可能只是一种避罪手段。

二,关于杀人计划:

戴口罩,没戴眼镜,穿红鞋子,背上备用衣裤,没乘电梯,走没有监控的楼梯。

陈世峰不像是激情杀人,更不像是杀人未遂。

按现有证据看,他是计划周详的。

案发当天,即2016年11月2号,晚上21点左右,陈世锋出门。

他特地没戴眼镜,穿了灰色带帽衫,戴了帽子,穿红色鞋子。

在前一天,陈世峰的鞋子是白色的。

换上红色鞋子,检方怀疑是为了避免沾上血迹。

当天离开寓所时,陈世峰没走有监控的电梯。而是走楼梯下去的。

而在乘车时,也有意逃避监控。他走了两站路,在很远的车站乘车。没用地铁卡,用现金买了单程票。

陈世峰当天的装束,与平时也不同:

没戴眼镜。

头上戴着双层帽子——戴了一顶棒球帽。带帽衫的帽子套在棒球帽上。

脸上蒙着口罩。

背着双肩包。包内有一套衣裤。

这一点,庭审上陈世锋自己也有复述。

陈世峰方律师:你当时去江歌家的时候是什么状态?

陈世峰:

我穿着灰色上衣,牛仔裤,红色鞋。

上衣有帽子,戴着口罩和帽子,再把衣服的帽子戴在帽子的上面。

带两层帽子是因为下着小雨,怕被浇到。

戴口罩是因为我在24小时便利店买威士忌的时候,里面很多人,我刚刚抽过烟觉得自己嘴很臭,很大烟味。怕影响到别人。

类似这种装束,但脚上是红鞋子

案发当天,脸上有口罩

住在隔壁的缅甸人,也曾在证词中说到了这一点。

案发当天,缅甸人听到外面走廊里有急速奔跑声和惨叫声后,打开门一看,发现江歌家门口的地上,躺着一个女人,一个男人正在捂住她的脖子。

男人听见开门声,回过头,与缅甸人对了一眼。

缅甸人说,当时陈世峰戴着帽子,帽衫上的帽子也盖在头上,脸上有口罩。

后来,他们以为是情侣醉酒,觉得久看不合适,就回到房间,关门了。

再后来,江歌死了。

警察来了。

再再后来,我们都知道了。

除了以上疑点外,不戴眼镜,也是案件关键之一。

陈世峰是近视眼。

法官曾问:你的视力怎么样?

陈世峰答:左眼250,右眼300。

法官问:你不戴眼镜,能看到什么程度?

陈世峰答:我现在能看到每个人,如果表情很细,就看不见了。

一个高度近视的人,如果失去眼镜,是非常不习惯的。

而他坚持当天没戴隐形眼镜。

他说,冰箱里虽有隐形眼镜盒,但隐形眼镜早扔了,以及,隐形眼镜不是自己的。

但是,通过车站监控,检方发现,11月2号晚9点,陈世峰先是往高岛平方向走了一会儿,之后,折向距离自己家两站地的莲根车站。

进入莲根车站后,他曾远距离看过一次路线图。

莲根车站

庭审上,法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买票前抬头看了路线图很久。你看得清路线图么?”

这个问题非常致命。

此问题一出,法官与陪审团已然明白,陈世峰说谎了。

他戴了隐形眼镜。

而之所戴隐形眼镜,不过是为了乔装。

三,关于杀人准备

买威士忌、“找洗衣店”、不用地铁卡、埋伏在江歌家三楼

上文已说过,陈世峰走出寓所之后,没有马上乘车,走了两站路,在莲根车站再乘车。

同时,他也没用地铁卡,而是买了单程票。

此举非常诡异。

庭审上,警方出示陈世峰近2年的出行记录,发现陈世峰几乎都是在家门口的高岛平车站乘车。

步行2站的事从未有过。

而且,陈世峰以往的购票习惯,都是买好往返车票,而非单程票。

因此,检方对陈世峰走2站路去找洗衣店的说法存疑。

到了莲根车站后,陈世峰走进附近的711便利店,在里面买了一瓶酒。

买酒的过程很慢。

他总共花了3分多钟。

并且,在这个时候,他掏出了口罩戴上。此后一直未取下。

关于买酒,陈世峰的说辞是,之前在江歌住处看到过酒,以为江歌爱喝,所以准备带给她。

但是,警方在酒瓶上,发现了陈世锋的唾液。

通过DNA检测,陈世峰在事发前已经打开酒瓶,并且含着瓶口喝过。

这与他自称想和江歌一起喝酒聊天、久等不来、自己先倒了一点、用瓶盖喝全部相悖。

所以,陈世峰再度撒谎。

晚上11点多时,监控和目击者证实,陈世峰到达江歌家,没有等在门口,而是埋伏在三楼,等待两个女孩回家。

如果是想和江歌谈心,哪怕不预约,也不会在三楼埋伏,而是在二楼她的家门口等候。

陈世峰的友好夜谈说不成立。

综上,我们可以推测出,当天陈世峰已经做好了杀人准备。

买酒是为了壮胆;走两站路是为了躲避监控;戴口罩是为了乔装;埋伏在江歌家三楼,是为了杀死江刘二人。

或者说,主要目的是杀了刘鑫。

检方推测,如果当时刀刃没有断,陈世峰也会强制开门,会继续去杀刘鑫。

可惜,不知是江歌护友心切,还是刘鑫自私过头。刘鑫进了门,江歌独自在门外面对。

面对的结果,是惨死异国。

四,关于杀人过程:

伤口相连、衣服上、手上多处伤口

杀人过程,是庭审重点。

当天,江歌到中东野车站后,在车站等刘鑫。期间,她一直和江歌妈妈通话。

中东野车站

见到刘鑫后,江歌说,少女,我打包了你爱吃的馄饨。

然后,母女二人结束通话。

此时距离刘鑫第一次报警只有8分钟。

也就是说,杀人过程快准狠。

等刘江二人走到家,凶案没多久就发生了。

这个过程因为刘鑫一直咬定不知道详细情形,所以,主要都是听陈世峰说。

但因为陈世峰是当事人,又是嫌疑人,其证词不可全听。

主要还是看证据。

在法医出示的伤口照片里,江歌衣服上有20余处破裂,手上有多处防御伤,颈部有12处伤口。

其中6号伤口和7号伤口,是最致命的两道伤。贯穿颈部,切断了喉咙。一旦形成,血流如爆,受害人会立即失去意识。

而这两道伤非常特别。

它们基本是连着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一刀捅进去之后,没有拔出来,再度使力又往里刺了一次。

法庭上,检方指出,凶器是一把水果刀。

短而小,刃薄,塑料柄,无血槽。

这种刀刺入人体后,由于血液不能很快流出,会形成负压作用,刀子被吸住难以拔出。

这时候陈世峰为了扩大伤口,让血流出,很可能他转换角度,又往里刺了一次。

也恰是这一举动,极容易造成刀柄裂开和脱落。

尸检报告称,作为凶器的刀长9.3厘米,但最深的伤口9.7厘米。

一个人如果不是邪恶至极,不会如此不遗余地。

一个人如果不是丧心病,也无法做得这样疯狂和残忍。

陈世峰后来一直坚持,第一刀是致命伤,其他都是补刀。

但检方通过尸检发现,江歌身上存在多处伤口。

如果一刀致命,意识顿时消失,也就无需再抢刀。

所以,这些伤口都发生在致命伤之前。

法医推断,伤口形成的顺序是这样的:先抢刀、扎坏衣服,才刺入脖子。

伤口一事,铁证如山,无法狡辩。

陈世峰开始称,当时江歌先拿刀刺自己,他手上、下巴上,就是当时受的伤。

法医当场推翻。

因为案发18小时后,法医曾查看过陈世峰受伤的照片。

当时并没有在他手上发现这个伤口。

至于陈世峰脸上的伤痕,法医判断不是刀伤,而是指甲划过的痕迹。

五,关于毁灭证据:

抛刀、换衣服、扔鞋子、扔包

江歌死去之后,陈世峰逃逸,并且开始乔装、毁灭证据。

关于逃逸和毁灭证据,陈世峰是这样说的:

离开案发现场后,他大概走了50秒,看到一个建筑工地,就在一个土堆那里,将刀刃埋入其中。

截止目前,警方仍未找到作案刀具。

埋完刀之后,他打开双肩包,换上其中的衣裤。

然后坐车回家。

快到家的时候,他将脚上的红鞋子脱了下来,扔在路上,光着脚回自己的寓所。

11月4日,陈世峰将作案时所穿的裤子和帽子扔到家楼下垃圾场。

11月5日,他把作案时背的双肩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之后,他被捕。

注意,陈世峰如果不是有计划、有预谋杀人,而只是突发性杀人,他是不会分批处理掉作案衣物和凶器的。

他会把所有东西放在一起扔掉。

但他没有。

他分三次,在三个地点,处理点案发时穿戴的衣物、鞋子、包包、刀刃。

检方问:行凶时的衣服你回家后用洗衣机洗了,晾在家里的衣橱里,为什么?

陈世峰:我的屋子整个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又一个证据出现了。

陈世峰家里有洗衣机,并且能使用。

既然家里有洗衣机,也可以洗衣服,为什么要外出找投币洗衣房,洗并不昂贵、也不厚重的衣物?

陈世峰当天出门只为洗衣的说法站不住脚。

六,关于对抗指控:

他了解国内舆论,也了解刘鑫曾经做过哪些证词

案发后,刘鑫作为第一证人,马上被带到警局作笔录。

但陈世峰被捕,却是好几天以后的事。

这几天之中,他有太充足的时间去重组、构思、编造,乃至反复推敲对他有利的供词。

甚至,在他和律师接触前,他可能还因为有沉默的权利而保持沉默。

如此一来,他的心里就会越来越明白,如何精准有效地对抗杀人指控。

他甩出的第一招杀招,就是将刀子主人换成刘鑫。

你可能认为,这一谎言非常拙劣。

因为刘鑫会当庭推翻。

但是,陈世峰此举,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刘鑫背锅,而是要让刘鑫否认自己目睹现场。

刘鑫肯定会说,自己没开门,什么也没看到。那就好办了。

解释现场的主动权,就归属于陈世峰一人。

于是,他就拥有了很大的优势。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刘鑫做过哪些证词,外界发生的关于此案的舆论,他全部明白。

在15号的庭审中,陈世峰甚至提出这样的质疑:

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刘鑫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明明清楚的写道,她听到门外的门把手转,后来又说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有人去注意!

法官怒斥:这里不是你表述意见的地方。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你要回答提问。

姑且不用管陈世峰为何如此藐视法庭。

我们注意听他的话。

从他的话里,我们可以知道,刘鑫的供述书他看过。

这样一来,他就很可能根据这套证词,编出一套新的谎言。

比如,第一刀致命说;

比如,江歌首先杀人说。

除了刘鑫供词之外,陈世峰对国内的舆论也了解。

检方曾问:你听说江歌妈妈在国内发动死刑签名,是什么样的感受?

陈世峰说:江歌妈妈肯定恨死我了……

这说明,他也知道这一切。

知道刘鑫成为过街老鼠,知道刘鑫必然要脱责,也知道刘鑫一定会选择对她有利的证词,以逃避舆论的攻击。

因此,他在法庭上一次次捏造,一次次撒谎,一次次想让刘鑫的证词作废。

但无论如何,几天庭审下来,陈世峰已经乱了阵脚。

捏造的谎言,都被戳穿。

前后矛盾的证词,也被检方推翻。

现在,陈世峰的律师仍在为他争取杀人未遂罪,但我相信,法官、陪审团、律师,都有了比网友们更充足的证据,也基本还原了案发过程。

相信他们会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陈世峰必然迎来他的罪刑。只是,日本法律从业者称,虽然恐吓罪+故意杀人罪基本是没跑了。但死刑依然不太可能。最多20年,极有可能是16-18年。

日本对死刑是非常审慎的。

除非你罪大恶极,手上不止一条人命,而且杀人手段都极其残忍。

到底结果如何,我们等待后天的宣判。

江歌妈妈在得知案件后给江歌发的微信

可是,江歌再也不能回答了

可怜江歌冤死的一条命!

那么美好,那么青春,因为善良而终止,多么可怜又可悲。

而江歌妈妈还在痛苦中无法自拔。

庭审上,她晕倒过一次,干呕过N次,恸哭过太多次,连陈述自己的心情都无法做到。

在微博上,她几度透露出想随江歌离开的念头,目前是想判陈世峰死刑的愿望支撑着她,万一陈世峰死刑不成,她该如何是好!

今天她在庭上,不知道是经历了怎样的绝望,突然站起来说:“我请求法官判陈世峰无罪!当庭释放!”被法官劝退了。

我懂她的意思。

我相信跟踪这个案件的所有人也都懂。

然而,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江歌案”中陈世峰为什么没有得到死刑的判决处分?

可怜天下父母心,失去子女的痛楚,我们无法体会得到。很多人对杀害江歌凶手陈世峰的判罚有着很大的不满。的确放在中国古代的,按照当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陈世峰或许已命归尘土。

回首整个案件,我们可以归结以下几点,初步想一下,为什么陈世峰只获刑20年。

首先一点是日本对犯人的刑罚量较轻,日本的法律规定,如若判处某人死刑,是需要司法部最高长官签字的,可以说做这个决定的人,是要考虑权衡的。这是日本法律上的影响因素。

第二点是证人证据这一块,很多人都会想事情发生后,该站出来的人没有及时站出来,没有提供有利的证据和细节。另外发生在日本,当地警方介入的时间也有待考核。还有就是整件事的起因缘由真的如事实所陈述的那样。各方调查的进度以及证据时间的不同步会给案子带来一些卜枯誉漏点。

第三点就是大家的公愤,就是伤害江歌的凶手陈世峰,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这一点我给大家来分析下:陈世峰型段的内心活动,第一种,我和刘鑫发生矛盾后,我需要你插手进来干嘛?我自己能够解决的事,还要你来管?如果你管,不好意思,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这样直接导致,矛盾方向的改变,变成陈世峰原本想和刘鑫解决问题,变成了先把江歌解决掉了。

第二种:给李鑫一个教训,江歌的死肯定对刘鑫的日常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很显然陈世峰的目的达到了,但是没想到代价是一条人命。这给刘鑫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就是自己做错了事,不出来主动承担,反倒好友的出手被凶手解决,造成了两倍的败世内心伤害,不是因为逃避,而是根本不敢面对。这里我没说刘鑫有没有拿自己朋友江歌开刀,这里先不推测,毕竟也曾是好友。;

第三种:我虽然杀了人,判刑给我20年,我内心即使表示理解,也只是在法庭上。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个意外,你的女儿要是不牵扯进来,根本不会有事,要怪就怪刘鑫,没有即时和我解决问题。我能说你女儿的死完全是个意外,我只是让刘鑫看到这就是和我作对的下场。

总的来说就是你的女儿太多事了,局外人怎么理解局内人的想法。陈世峰的想法就是他在日本仅获20年刑期的理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两句话,一句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刘鑫并没有出手制止。第二句别去凑热闹,不管发生什么事,只要是危及到自己的能够走就走,其实这两句话很是矛盾,要是江歌在一开始就把警察喊来解决,不独自一人相助朋友,结局又会怎样?

其实陈世峰一直在为摆脱死刑而悄悄运作

江歌“走丢”,至今已有整整406天。三百多个日夜,江歌母亲一直在为女儿讨回公道的路上艰难行进着。下面来说说其实陈世峰一直在为摆脱死刑而悄悄运作。

她竭尽了作为母亲的全力,想要通过女儿的室友、案发现场当事人之一,同时还是凶手陈世峰前女友的刘鑫了解事件背后的细节和真相,但在案发之后的294天里,刘鑫拒绝与她见面;她卖掉房子,分别在中国和日本聘请了律师,几度往返中国和日本请愿,只求最终能够给凶手陈世峰判处死刑,然而案发至今,陈世峰一家却远离了舆论的漩涡,全力为摆脱死刑而悄悄运作。

江歌案行凶者陈世峰

无辜者的残忍受害是最令人扼腕痛心的,尤其在看过江歌母亲接受采访的视频以及她所写的一系列文章之后,在知道刘鑫避不见面、其母亲骂“江歌短命”之后,在了解凶手陈世峰毫无悔意,重金聘请辩护律师为其逃脱重刑之后,这种感受变得越发沉重。痛心的同时,我反复思考导致这场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答案:当人道德失格,对生命失去敬畏感的时候,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而避免或者减少悲剧发生的关键则在于,人要学会通过道德教育实现道德自律。

那么,谁是应该承担道德教育责任的人呢?换句话说,能够帮助人实现最终的道德自律,并始终对生命怀有敬意的主体都有哪些呢?我认为至少有三个主体是推卸不掉这个责任的。

家庭对孩子的道德启蒙责任:人生来的第一个身份,就是父母的孩子,所以父母对孩子负有天生的教育义务,其中必然包含了父母对孩子的道德启蒙责任。试想,如果陈世峰从小就接受到良好的家庭道德启蒙和教育,那么他不会成长为这样一个易怒、偏激、视生命如草芥的道德失格者,江歌也就不会在24岁的如花年纪离世,江歌母亲更不会经历如此绝望的丧女之痛;如果刘鑫在事发之后没有刻意避而不见,刘鑫母亲没有对江歌母亲说出“是你的女儿短命”这类撕心的话,而是坚定地陪伴江歌母亲渡过难关,那么江歌母亲所受的苦痛也许会减少哪怕一分一毫。然而万事无如果,悲剧已然酿成,它最终的意义也只能是给世人以警示:为人父母者,要负起对孩子进行道德启蒙和教育的责任,以身作则地培养孩子明辨善恶,知晓是非,尊重他人人格和生命的优如嫌拆良品格。否则,一旦孩子犯下了触及法律及道德底线的罪行,那么,被强烈声讨的不仅是罪者本身,更是施行道德教育失败的父母。

江歌案在场人之一刘鑫

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责任:千百年来,人们从未停止对学校本质及其存在意义的探讨,其中最受认可的结论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实际上,由于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如今学校切实推行的却是“重教书,轻育人”的教学规则。据悉,江歌事渣枣件的凶手陈世峰在大学时期曾对交往半个月的女友进行暴力殴打,受害者向学校举报了陈世峰的恶劣行径,但学校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双方和解,息事宁人。之后受害者不得不休学一个学期,而陈世峰却从八人间的宿舍搬进了面朝大海的单身宿舍。针对学校当时的处理方式,受害者给出的解释是:陈世峰成绩优秀,学校不愿意承认好学生的错误,所以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当时学校能对陈世峰进行必要的处分和道德教育,那么如今的江歌是否已经离自己周游世界的梦想更近一步了呢?学校对学生非道德行径的纵容,对学生良好道德品格塑造的忽视,最终却由无辜者来买单,学校是不是也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陈世峰大学时期女友披露的部分情况

社会对个人的道德谴责义务: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之间人员的流动性加大,“陌生人”社会的范畴也就越大。因此,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训机制也就随之发生改变——互联网承担起了社会道德谴责的义务。从江歌事件来看,刘鑫在事发后一直回避者衫与江歌母亲的接触,直到舆论大潮席卷之后,她才同意见面。当她不停向江歌母亲道歉时,江歌母亲直言:“你这声对不起不是对我说的,更不是对江歌说的。”也许,刘鑫那声“对不起”,更多意义上是对社会道德谴责的妥协,她希望道德舆论能够放过她。民众可以理解刘鑫在事发时的求生本能,但却无法原谅她作为当事人之一,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的行为。她躲过了江歌母亲,却无法躲过社会道德的舆论谴责。可以说,刘鑫最终敢于出来面对和承担,社会道德谴责发挥了主要效用。由此可见,互联网社会对个人道德的监督、规范和谴责义务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缺席的,因为事实告诉我们,当法律无法针对某些事件、某些人施展枷锁时,社会道德谴责却是可以代而为之的。

刘鑫在接受采访时的回应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使你有一身学识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我非常认可陶先生的这句话。因为从事教育事业这么多年以来,我始终遵循着“先成人,后成才”的教育规律,并切实践行着第一位的道德教育。我认为,个人只有通过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道德教育,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道德自律,并最终成为一个道德品格健全、道德意志坚定的人,从而避免道德失格带来的悲剧后果。

2017年12月11号,陈世峰杀害江歌案将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庭审时间是五天,12月20号前后,本案将迎来一审宣判。审判结果无法预料,但是同作为母亲的我,深切希望江歌母亲能够为无辜逝去的爱女讨回一个公道。同时,我希望这一案件能够敲响道德教育的警钟,因为唯有道德自律,才能真正避免或者减少悲剧的发生。

江歌事件全过程简介?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门口,突然遇害。作案者名叫陈世峰,是江歌朋友刘鑫的前男友。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年仅24岁的江歌不幸殒命,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案发之前,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此后借住在江歌的住所,凶案发生时,刘鑫就在一门之隔的房屋里面。

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复考虑后,决定对刘鑫提起生命权相关的民事诉讼,包括2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2019年10月,江秋莲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并于2020年6月5日、11月20日召开两次庭前会议。

2022年1月10日搭如,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遇害的全部经过

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时前,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去接她回家。江歌于是赶到车站,接回刘鑫,但是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三人发生了争辩。随后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

接着,刘鑫和邻居听到了尖叫声,出来一早枝乎看,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数刀,直冒鲜血。警察赶到后将江歌立即送往医院,但是因为失血过多,没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亲说,在江歌去车站接刘鑫的时候,俩人一直在通话,这一通话,一直持续到女儿遇害前的18分钟。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陆悉科-江歌

江歌案事件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2016年11月,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中遇害。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陈世峰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江歌母亲所请律师大江洋平称陈世峰已承认有杀人事实,但杀死江歌的刀并非自己准备,而是对方防身使用。此外,他还称将在法庭上为陈世峰判处死刑做努力。检察日报刊文称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刘鑫江歌案现状依旧网友们关注的热点。

刘鑫江歌案经过只是这样的,“妈妈,我到中野站了,这会儿和刘鑫会合,一起回家”。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24岁江歌,和母亲在微信聊天。江歌母亲告诉记者,这之前两个月,刘鑫和男友分手后没去处,搬来和江歌同住。

刘鑫因为前男友找来要求复合,她拒绝后被一路跟随。因为有些害怕,就让江歌下班后在车站等她一起回去。到家后,刘鑫称因为来例假,先回屋换衣服。在门外的江历老山歌却遇害了,时间是3日凌晨0时15分左含升右,年仅24岁。她还剩下半年时间就从大学毕业,然后她想要留在日本工作,挣一些钱,然后环游世界。但是随着那扇铁门的紧紧关闭,一切都变成了梦幻泡影,日本人怎么评价刘鑫呢,大多数也都是谴责。

只留下了一夜白头的单身肢中妈妈还有谎话连篇的好闺蜜刘鑫,随着凶手的落网,刘鑫也陷入了舆论漩涡中。警方发布通告称,刘鑫听到门口的撞击声和呼喊声后报警。当警方赶到时,江歌已倒在二楼走廊的血泊中,其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颈部和手部也有多处刺伤,送医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而亡。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如今刘鑫出庭做证满口谎言,网络上的关于江歌事件刘鑫人肉事件真是活该!

江歌被害案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江歌遇害案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是热度依旧还是非常的高,这件事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对江歌的母亲造成的伤谈圆害也是非常重大,这些年来,她为了自己的女儿,一直在申诉,希望坏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就在江歌离开后,刘鑫一点愧疚都没有,该自拍自拍,该消遣消遣,她的生活没有受到一点影响,我觉得这件事情对江歌的母亲打击还是非常的重大,她自己的女儿却因为好朋友的事情丢失了自己的生命,可是刘鑫不仅对她母亲没有丝毫愧疚,反而还说一些刺激她的话,我觉得这个人的内心真的是太阴暗了。

江歌被害案的全过程是江歌和刘鑫当时两个人在日本留学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因为刘鑫被自己的前男朋友骚扰之后,她非常的害怕于是就请求跟江歌一同居住,刘鑫打电话给江歌,希望她能去附近的车站接她一同回家,当两个人回到居住地方的时候刘鑫的前男友已经躲在公寓楼附近,随后,他按响了门铃,三个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江歌让刘鑫自己先进去房间,她自己在外面阻挡这个男友尾随进房间,没过多久,邻居和刘鑫就听到外面发生的惨叫声,还有打斗声,等到刘鑫出来查看的时候,江歌已经躺敏祥在血泊之中,后来警察赶来的时候讲她及时的送去治疗,但是江歌因为伤势过桥侍搏重,失血过多,没有抢救过来,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丢失了。我觉得还是非常可惜

我觉得造成江歌去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刘鑫当时没有开门及时的营救她,才造成悲剧的发生。刘鑫从一开始江歌出事后的躲藏,不跟江母联系不参加好朋友的追悼会,到最后全家拉黑江歌母亲,我觉得这些做法真的是非常的让人感到气愤,最后希望坏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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