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kitty藏尸案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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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猫藏尸案(Kitty藏尸案)
香港十大奇案指的是曾经轰动过全香港的杀人案件,这十个奇案已经成为香港历史上的典型案例,很多奇案都被翻拍成电影,这十大奇案到底有多么恐怖呢,我会每日更新为大家详解一下。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卡通Hello Kitty
如果这样就完了那还不足以载入香港十大奇案里。就在此大楼在发生事件后,住户陆续搬走,而发生的案件的房间,则一直空着,无人敢进去住。然而在2014年初,一间连锁发型设计公司租起一、二楼,就在这间公司向猛鬼挑战时,有人向媒体报料,在某些时间,会在楼梯间看到Hello Kitty;而且更为可怕的是,该公司每晚11点准时打烊,但员工在隔日观看监控影片,却看到半夜有人影走动,但本该是空无一人的空房,且也未遭小偷,为何会有人影,令人费解。
不过发型设计公司也有员工说没见到过人影或其它灵异情况,只是他们都不愿在晚上11点之后,待在公司,就算有加班费,也不肯留。
Hello Kitty涉案大楼
虽然发型设计公司已装修一、二楼,但有不知名的业主想要装修三楼时,装修工人不知为何,一直不愿意完成工作,甚至不敢去。特别是三楼事发的房间,曾有记者去探访过,但也是见到装修到一半而已。附近的居民则是说,装修的三楼凶宅一直传出恐怖的声音,因此工人多半不愿进去。该栋楼目前只有一户住在四楼的女性住户,不过她也遇到过灵异事件,她在进到屋内时,发现有人拿东西丢她,但她见不到人影。为求心安,她去求了个泰国佛像跟符放在她家中。
她本来还有一对夫妇做邻居,但因为那个太太在楼梯间遇到鬼影,见到有影子在爬楼梯,但没见到人;且那夫妇的小孩,常在楼梯间见到鬼影飘来飘去,于是全家人吓到赶快搬走,至今整栋大楼只剩一位住户及发型设计公司。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img]令人发指的hellokitty藏尸案 将头颅煮熟藏于玩偶(2)
要说案件的揭发,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污点证人”,她是一个13岁女童,名叫阿芳,是第三被告梁伟伦的女友。因为连着多日做噩梦有一个女人向她索要头颅,她便向所在的女童院社工倾诉,当社工知道了凶案的发生,当下马上报警。
据当时去现场的警员描述:一打开门恶臭扑面而来,那个HelloKitty玩偶就依在走廊,因为头颅未完全煮熟,玩偶还渗着血水。而两个烹尸用的汤煲还残留着充满恶臭的渣滓,四周布满尸虫。
虽然凶手被捕归案,但因为尸体不完整、证据不足、证人年龄小以及没有亲眼看到受害人死时场景等原因,谋杀罪没有成立,只判了误杀罪。但法官觉得被告严重危害社会,最后判决终身监禁。面对惨案和宣判,梁胜祖和梁伟伦皆表现出悔意,而首被告陈文乐却在他人陈诉罪行过程时,发出诡异的嬉笑声。难怪法官形容他“手段凶残、变态”“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其实,对于死者和家属来说,他们的悔意真的是无足轻重了,最重要的是法律公正的宣判。终身监禁对于残忍的凶手来说,已经算是上天对他们的恩赐了。如果不是香港废除了死刑,想必这三人必定会判处死刑!相信当初清楚这件事的人,无不对hellokitty产生了阴影。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各位知不知道香港HelloKitty藏尸案,附香港十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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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棍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逐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揭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
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审讯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会的成员。
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
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
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碰见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跟上述背景全无关连,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
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死前的情形,可能并非3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大多数作,裁定3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他指考虑判决终身监禁的三个准则为:
罪行的严重性是否需要判决较长刑期;
视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将来会否再犯;
若再犯案会否为公众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风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称,虽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力指他们不合乎上述条件,但法官认为三被告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有危险,符合判决终身监禁的条件,法庭须保障社会大众。由于3人承认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监三年。陈文乐及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四年,而梁胜祖因不认罪,被判囚六年;最后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
三名被告闻判后,表情各异,首被告表现冷静,次被告眼眶发红,第三被告则深深叹一口气。梁伟伦的兄长闻判大力击打法庭玻璃。
上诉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去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定罪仍会维持。
遗体
案中死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案中唯一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罕有地交由法医保存在红磡公众殓房,直至各犯人上诉程序结束,死者家人于2004年3月才获通知领回头胪,并于3月26日火化,灵位设于荃湾圆玄学院曜晖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儿子,于1998年出生。
凯蒂猫藏尸案是什么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暴力殴打、燃烧身体等。死后又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HelloKitty藏尸案 肢解头颅装入娃娃(图片)
HelloKitty藏尸案是1999年在香港发生的一起惊天变态杀人案,该案件的作案手法残忍至极。受害者在被暴力虐待后被肢解,头颅被装入了HelloKitty公仔中。让人不敢相信这是在文明社会下的人类的行为,甚至连禽兽都不如。HelloKitty藏尸案凶手是谁?被害女主是谁?HelloKitty藏尸案判决结果如何?下面就和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
HelloKitty藏尸案,香港历史上最轰动的杀人案
樊敏仪
HelloKitty藏尸案凶手有三人,分别是33岁的陈文乐,26岁的梁胜祖和年仅19岁的梁伟伦。1999年他们将23岁的樊敏仪囚禁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不仅轮流殴打她,燃烧她的身体,还逼迫她饮尿吃粪。将樊敏仪虐待致死后,肢解烹尸,并把头颅装入一个HelloKitty的公仔内丢入垃圾桶。
充满血腥的hellokitty洋娃娃,不正常的杀人犯,恶心的作案手法,都给人不寒而栗。究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三人“虐杀”樊敏仪。
HelloKitty藏尸案全程回顾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该案的死者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在1997年时为了筹集祖母的医药费,偷去了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也有人说樊敏仪是因为吸毒而借债。被陈文乐发现后,便命梁胜祖和梁伟伦去追债。陈文乐是一名皮条客,便让樊敏仪去接客来还债,期间樊敏仪因接客怀孕也未停止接客。
按说这笔债早应该还清,但是陈文乐贪得无厌,发现能利用樊敏仪赚到不少钱的,便屡次将还款数额提高。而樊敏仪不愿再继续卖身,也无力还债,陈文乐大怒决定给她一点教训。1999年3月17日他命梁胜祖和梁伟伦将樊敏仪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强行带走,并将她囚禁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于是他们三人开始威胁樊敏仪还钱,一边质问一边拳打脚踢。随后又将滚油倒入樊敏仪的口中,并且在樊敏仪身上的伤口上涂抹 辣椒 油,并且她喝尿吃粪。而且不许她发出哭叫声,逼她笑,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在随后近一个月的时间中,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对樊敏仪的殴打不曾间断,同时用打火机烧她的脚,逼她吸食冰毒等。
1999年4月中旬的一天,樊敏仪被虐待致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三人发现樊敏仪死后,为了掩盖作案痕迹,决定肢解尸体。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
肢解部分分别装在多个胶袋内,丢到垃圾站。最后,他们将一个hello kitty玩偶部分棉花掏出,塞进头骨,再次缝好。这样残忍的过程,光是听着都令人心惊胆战,不知道要具备多么强悍的心理素质才能做到?可想而知,三位凶手是多么的没有人性!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最终案件被揭发,还要多亏一位“污点证人”,13岁的阿芳,她是梁伟伦的女友。她也参与了虐待樊敏仪。因为连着多日做噩梦有一个女人向她索要头颅,她便向所在的女童院社工倾诉,当社工知道了凶案的发生,当下马上报警。
1999年5月26日,警方来到现场。一打开门恶臭扑面而来,那个HelloKitty玩偶就依在走廊,因为头颅未完全煮熟,玩偶还渗着血水。而两个烹尸用的汤煲还残留着充满恶臭的渣滓,四周布满尸虫。随后将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三人抓捕归案。
HelloKitty藏尸案判决结果
虽然凶手被捕归案,但因为尸体不完整、证据不足、证人年龄小以及没有亲眼看到受害人死时场景等原因,谋杀罪没有成立,只判了误杀罪。但法官觉得被告严重危害社会,最后判决终身监禁。
面对惨案和宣判,梁胜祖和梁伟伦皆表现出悔意,而首被告陈文乐却在他人陈诉罪行过程时,发出诡异的嬉笑声。难怪法官形容他“手段凶残、变态”“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许多人都很愤怒为什么HelloKitty藏尸案不判死刑,因为在1993年香港已经废除了死刑。不过我始终认为死刑不应该废除,尤其是对待这样骇人惊闻的案件,必须处于死刑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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