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案件始末(百香果案是什么情况)

2023-03-22 1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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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案件始末(百香果案是什么情况)

百香果女童案的案件经过如何?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具体有关案件经过如下: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

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扩展资料

法院判决

针对该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7月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依法应从严惩处。

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根据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2019年7月12日,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小燕的母亲陈礼言。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之后,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判决书显示,原判认定上诉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唯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原判对杨某量刑不当,依法予以改判:

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小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对此判决,小燕的舅舅表示,他们将提出申诉,“坚决不服,必须判他(杨某)死刑”。

参考资料来源:新闻晨报-“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最高法:再审!家属:必须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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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案被写入最高法报告,百香果女孩案的前后经过是什么?

百香果女孩案,可以说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案件。本应该可以过上幸福生活的女孩子,那么懂事,那么可爱。真的真的令人愤慨不已。

一,百香果女孩的家庭背景

百香果女孩家在广西省灵山,上小学四年级,遇害时只有10岁。父亲在早年的时候见义勇为而不幸离世,只剩下母亲独自承担这个失去了顶梁柱的困难家庭。而百香果女孩也非常懂事,从小就帮母亲分担家务,采摘家里的百香果出售,所以大家都叫她百香果女孩。而悲剧也发生在百香果女孩贩卖百香果回家时。实在令人心痛。

二,案件经过

案发当日,百香果女孩采摘家里的百香果去约当地500米的地方贩售,在贩售完32元钱后,百香果女孩便准备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可是就在这条回家路上,遇到了同村的村民杨光毅,之后便被此畜生强奸,之后残忍杀害后弃尸。这样的家庭出此悲剧真的令人心酸心动。而对畜生的谴责一天也未停息过。但是好在民警们迅速将人渣逮捕归案,之后漫长的时间里,便是对犯罪人渣杨光毅的审判。

三,一波三折的审理过程

犯罪人渣杨光毅的审判一波三折,相信他本人内心也是像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不过当把希望留给他,最后又给他夺走的时候。内心就逐渐平复下来,这样的人渣享受这样的待遇最好不过了。先是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后因为考虑到犯罪人渣有自首情节有判处死缓。之后便是舆论的逐渐发酵。在报给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后下达了判处死刑的最后判决。网友们都拍手称快,确实如此,这样一波三折的心理起伏就适合这种人渣。当看见死缓变死刑后的感受,人渣一定很开心。老天不长眼,但是法律长眼!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件

1、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是男子对10岁女孩心生歹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埋伏,然后对女孩进行了后续的一系列施暴。

2、男子对女孩的施暴手法可谓是非常残忍,先是事先在女孩必经之路埋伏,当女孩从埋伏处经过时,一把将女孩抱住,顺势脱下女孩的裤子,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男子将女孩打晕,装进口袋,把女孩带到偏僻处,对其进行施暴,随后将女孩扔到偏僻处,女孩清醒后企图逃跑,被男子发现后对女孩进行二次伤害,女孩再度陷入昏迷,男子将女生丢到一个小河中浸泡几个小时后,将女生丢到偏僻处。

杨光毅落网记:杀害10岁百香果女孩,还想逃脱罪责,后来怎样?

导读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广西灵山的“百香果女孩事件”,因为这起案件被重审多次才受到大家的关注。受害人杨晓燕还是个10岁的孩子,尽管年龄小,可是村里人都知道,这孩子是个懂事顾家的好孩子。

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同村的男子杨光毅对孩子起了歹心,将其侵犯后又杀掉了杨晓燕。杨光毅起初被法院判处死刑,随后杨光毅不满提出上诉,于是二审考虑到他是投案自首,给予减刑,判处死缓。

但这结果引起了杨家家属的不满,到三审时,法院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不给予减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凶手杨光毅从死刑改判为死缓,又是什么让法院决定不给予减刑的呢?

女孩卖百香果失踪,再见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2018年10月4日,杨晓燕在和姐姐完成百香果采摘后,自己背着果实去村对面的一个售卖点进行交易。这是杨晓燕经常干的事,可就在这短短500米的路程中,杨晓燕却不见了踪迹。

随后杨晓燕家人也开始寻找,只知道杨晓燕确实到过百香果售卖点,但是拿了32块钱后就离开了。一家人找了很久,但杨晓燕依旧没有下落,一直到同村的杨光毅去投案自首,大家才得知了杨晓燕的消息。

凶手自首,乖巧女孩的悲惨故事被揭开

杨光毅主动找到了当地的公安机关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在案发当天他看到了杨晓燕就起了色心,就在路上等待着下手的时机。在杨晓燕回家时,杨光毅就抓住机会一把挟持住了她并开始对杨晓燕动手动脚,可是杨晓燕大声呼救,杨光毅怕自己败露就使劲掐住了杨晓燕的脖子导致其昏迷过去。

但杨光毅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把杨晓燕装进袋子里带到了树林里,不仅对杨晓燕进行了侵犯还刺伤了杨晓燕的眼睛和脖颈。到这还不够,杨光毅又再一次把杨晓燕放进袋子里丢到一个水坑里面。

警方根据杨光毅的交代找到了那个水坑,杨晓燕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10岁的杨晓燕还是四年级的一名学生,父亲因见义勇为去世,留下了母亲和5个孩子一起生活,日子很贫苦。杨晓燕在家里很懂事,会体恤弟弟妹妹,也会和妈妈姐姐一起干活,在大家眼中是个乖巧又能干的好孩子。

得知杨晓燕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杨晓燕一家很是悲痛。

案件多次审核,审判结果一变再变

2019年7月,该案进行一审,法院判定杨光毅为死刑,并不给予减刑,但杨光毅对结果不满又提起上诉。不久后法院进行二审,原来是考虑杨光毅自首并详细交代事情真相,所以法院又决定改判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可是这样的结果遭到了杨家的反对,又提出了上诉。随后警方又调查得知,杨光毅平日的作风就不是很好,经常对女性进行跟踪骚扰。11月3日该案进行三审,因其犯罪行迹极其恶劣,最终撤销对杨光毅的减刑,判处死刑。

小结

本案之所以审理多次的原因就是杨光毅的自首行为,考虑自首是因为这个行为本身代表的是犯罪的人对自己所犯的错误的认知,是知错。杨光毅上诉的原因不过是想给自己减轻处罚找个借口罢了。

然而本案的凶手对自己的是早有预谋,而且犯罪手法残忍,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哪怕是投案自首也并不能抵消罪过。这样的结果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很好的交代,也给了无辜的孩子一个说法。

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到惩罚,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

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

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

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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