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鱼事件(多宝鱼事件等等,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

2023-03-06 1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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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鱼事件(多宝鱼事件等等,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

"多宝鱼"为何不能吃??

"多宝鱼"不能吃,可能因为多宝鱼被查出药物残留超标。

多宝鱼沾“毒”有三种可能:

1、饲养过程:中小养殖户普遍用一些抗生素类药物给鱼和鱼池消毒。

2、运输过程:多宝鱼在运输路上发病的几率依然很高,因此就有人会在运输途中给鱼下药。

3、售卖过程:不排除有些不良商贩在储养过程中给鱼使用违禁渔药。

但其实多宝鱼可以吃。多宝鱼学名大菱鲆鱼,属于北欧冷水鱼类,为低温高档鱼类,鳍边和皮下有极为丰富的胶质,其营养价值可与甲鱼、海参相媲美。

多宝鱼胶质蛋白含量高,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具有很好的滋润皮肤和美容的作用,且能补肾健脑,助阳提神;经常食用,可以滋补健身,提高人的抗病能力。

扩展资料:

食用方法

中国的食用方法为清蒸、清炖,也是做生鱼片的好材料,其鱼头、骨、皮、鳍也可以做汤。

在欧洲,由于它的肉质鲜嫩、口感清香,是制作鱼排和鱼片的上好原料,大有挤占牛排市场的势头。

欧洲人喜将多宝鱼做成“鱼排”。有的餐馆大厨会将多宝鱼起肉,再将鱼肉蒸熟,在酱汁方面更用了西餐常用的红酒汁配上日本烧汁,上碟时,每一件多宝鱼扒放在白瓷小碟上,上面淋满了红酒汁,拌上露笋等佐料摆设,精致得有如艺术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多宝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沃尔玛售卖的多宝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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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安全法

基本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一)(更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起初是一个较为绝对的概念。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安全或者不存在丝毫的危险是很难做到的,食品安全更应该是一个相对的、广义的概念。一方面,任何一种食品,即使其成分对人体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极微,如果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合适,仍然可能对身体健康引起毒害或损害。譬如,食盐过量会中毒,饮酒过度会伤身。另一方面,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又是因人而异的。譬如,鱼、虾、蟹类水产品对多数人是安全的;可确实有人吃了这些水产品就会过敏,会损害身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或者其成分是否安全,不能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更要紧的是看它是否造成实际危害。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根据我国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具有的良好的性状,也就是食品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换句话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二)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三)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具体说,包括食品的澄清、混浊,组织状态上的软、硬、松等,以及其他凭人的感觉所能判定的性质和状态。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概念不同的用语。将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总之,食品卫生虽然也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是与食品安全 相比,食品卫生无法涵盖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而且从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的角度来看,食品卫生是侧重过程安全的概念,不如食品安全的概念更为全面。在立法过程中曾经出现的关于法律名称的争论,即叫食品卫生法,还是叫食品安全法,绝不是简单的概念游戏,而是立法理念的变革。将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修改更名为食品安全法,就超越了原来停留在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规定,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相比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例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等都作出全面规定;并且在一个更为科学的体系下,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来统筹食品相关标准,避免目前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营养标准之间的交叉与重复。

二、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曾经向社会全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关于本条的规定如下:“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人民群众体质,制定本法。”修改并审议通过的规定更加集中凸显“安全”二字,更加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终极目标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大大增强了。然而,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例如“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以及多起严重的“问题奶粉事件”等,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例如,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对于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沉重打击,给我国乳制品行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影响扩大,一旦出现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这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于中国制造的产品信誉都会产生连锁性的恶劣影响。因此,在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如何从各环节、各方面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立法考虑的中心主旨。体现在制度设计上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成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遵循食品安全监管规律,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运输工具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制度,并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并据此规定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标签制度和索票索证等制度,并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的处罚力度。四是建立以权责一致为原则,分工明晰、责任明确、权威高效,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力,同时强化行政监管不到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刘、消毒剂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守本法: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添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刘、消毒剂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也不得随意缩小。本条关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规定,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适用范围明显扩大,而且增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一出了卫生要求,而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本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本法,例如遵守本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规定等。

第二,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本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本法增加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问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的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这样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利于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的规定。

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概念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相关利益方(消费者、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注重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帮助弱势群体就业、依法纳税和热心慈善、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食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讲,食品企业是最需要讲道德良心的,最需要法律规范和社会监督的。对于食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面言,保证食品安全当仁不让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重要的内容体现,也成为公众衡量食品企业是否负责任的第一标准。食品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安全食品的责任;如实提供食品安全信息的责任;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仅威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从多方面影响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目前,公众对食品企业的期望日益增强,期望食品企业尽快主动地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很多食品企业已经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一个企业产品的优质和安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条件和前提。积极履行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对于食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能够带来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可以赢得市场和人心,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三是可以加速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本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入的规定,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理解:从正面来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一定要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应该努力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增进社会的福利,这样才称得上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还要尊重消费者权利、维护消费者利益,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即新闻媒体等的舆论监督和其他组织、个人的监督等。从反面来说,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并对受害者承担起损害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规定。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它是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条分三款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了规定。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在常委会审议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很多意见认为应在现有分段监管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因此,本条规定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二款规定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根据本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第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药、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第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依据本法及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关于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三,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一般情况下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除公布依法应当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之外,还要协调好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工作。

第四,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程的制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资质认定条件取得相应资质后,必须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检验规程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五,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往往会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和恶劣影响,因此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第六,其他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的事项,例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事项。

第三款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一款明确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体制,即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我国之所以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体制,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链条比较长,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工作单独由一个部门承担可能会力不从心,造成监管失灵。如果由几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监管,可以有效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其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并形成合力,达到有效监管的目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卫生部门一家监管到各个部门实施分段兼顾的变化。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具体提出:“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对调,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仍然延续。这一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利于各司其职,在实际工作中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管效能,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规定。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大部分省、市、县级政府都设有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一般情况下,这些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接受中央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但是应当直接对本级政府负责,其组织和任命由本级政府决定。而且,地方政府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和标准,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都是地方财政自给,很可能更为关注本地区利益。因此,必须意识到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确立由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时间、空间上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才能完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当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是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3 23号)对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提出以下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进一步搞好与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绝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予的保护伞。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好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监管工作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仅仅对最终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不可能给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保护。在食品生产和销售链的整个过程中采用预防措施,而不只是在最后阶段采用监督管理手段,将利于更早地发现不适于食用的产晶,从源头上解决食品不安全的问题。这次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来的奶站无人监管的问题,就越发显出确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原则的重要性,要求立法考虑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为了达到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安全,必须将食品安全的要求融人到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采取综合措施保证各环节上的食品安全。本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关系。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原来的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各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执法部门的设置与职责规定很多都不一致,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职责规定上下也不完全对口,容易形成混乱而无秩序的错觉。因此,本法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上级政府所属部门的关系。

目前,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打破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曾经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但现在情况有所变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23号)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理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上级政府所属部门的关系。为了确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好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本条第三款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管理部门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的审议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成为立法的焦点问题之一。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分段监管体制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以免各个监管部门在工作衔接上出现交叉重复或者监管漏洞。在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的基础上,又在本条规定各个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实现环环相扣的无缝衔接。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中国比较相似,按照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等环节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注重部门之间的明确分工和配合协作。日本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在内阁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对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饲料和兽药等)产、销、

2006年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哪三件

福寿螺事件

2006年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卫生监督部门从蜀国演义酒楼销售的福寿螺中抽检了12只,检测发现,其中2只有广州管圆线虫幼虫。到2006年8月24日,北京因食用凉拌福寿螺肉而得了“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患者比21日又增加了17例,达到87例。

“口水油”事件

2006年8月,媒体曝光南京一家沸腾鱼乡将掺有客人口水,收桌时扫进去的剩渣、纸巾、甚至烟头的油,简单过滤后再给人吃的“口水油”沸腾鱼事件。据报道,这样重复用油每月可以为饭店节省数万元的成本。

北京一些餐厅也打出每份水煮鱼18元的招牌,其实简单算算就知道,如果不重复用油,18元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苏丹红”红心鸭蛋

2006年11月12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报了北京市个别市场和经销企业售卖来自河北石家庄等地用添加苏丹红的饲料喂鸭所生产的“红心鸭蛋”,并在该批鸭蛋中检测出苏丹红。来自河北、湖北等地的“红心鸭蛋”先后被检出苏丹红。

苏丹红是一种人工色素,进入体内后通过胃肠道微生物还原酶、肝和肝外组织微粒体与细胞质的还原酶进行代谢,在体内代谢成相应的胺类物质,苏丹红的致癌性即与胺类物质有关。

“嗑药”的多宝鱼

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孔雀石绿”桂花鱼

2006年11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署理食物安全专员表示,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日前抽取蛋类及淡水鱼样本做化验,在桂花鱼样本检测出孔雀石绿。虽然有问题的样本含孔雀石绿分量并不多,多数属“低”或“相当低”水平,香港食环署仍呼吁市民暂时停食桂花鱼。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

多宝鱼致癌是怎么回事?

多宝鱼我一直认为就是比目鱼,但后来一查,却发现比目鱼有600多钟,多宝鱼只是其中的一个种类而已,多宝鱼是名贵低温经济鱼种之一,作为我国北方养殖的主要鱼种,是我国比较成功的海水鱼类引种范例。

在很多年前,就有人说多宝鱼致癌,有时候在饭店吃饭的时候,想点一道多宝鱼,就总有人说多宝鱼不能吃,因此这些年来很少吃多宝鱼,但其美味到现在都比较难忘。

查阅了一些资料,吃多宝鱼会致癌的说法起源自澳大利亚,2004年澳大利亚在一些进口鱼虾产品中(包括多宝鱼)检测到硝基呋喃类物质,之后就有谣言传出,说这种物质会致癌,后来经过澳大利亚食品标准管理局在对其进行科学评估,发现这种物质对人体并没有很明显的影响,澳大利亚食品标准管理局称:“没有证据表明硝基呋喃会使人体患癌!没有健康和安全风险!”

但是这种谣言还是传遍了很多国家,包括我国,消费者食用多宝鱼呈大幅下降趋势,而且这种谣言很深入人心,老百姓都抱着宁愿信其有的心态,当然有一些媒体对此进行辟谣,但人们总还是将信将疑。

在2015年,一起事件彻底让人们对于多宝鱼产生了恐慌,本来将信将疑的一些人这会彻底相信多宝鱼是不能吃了。当年济南某区食药环中队抽查到一例多宝鱼含硝基呋喃代谢物,与2004年澳大利亚检测出的含量相当,办案人员向媒体披露,并且大谈多宝鱼会致癌致胎儿畸形等等信息,配上骇人听闻的标题,在各种媒体上广泛传播,很快,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了使用多宝鱼是不安全的。

经过这起事件之后,多宝鱼被打上了致癌的标签,整个多宝鱼产业基本上接近崩溃,养殖户们遭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虽然央视在2016年就对这件事情进行辟谣,但还是对多宝鱼产业造成了巨大影响。

当然,多宝鱼在养殖过程中,就像其它养殖产品一样,会投喂很多药物,这些药物有的是允许的,有的是禁止的,也就造成了一些养殖产品的有害药物残留超过了标准。所以,多宝鱼本身是没有什么毒性的,只不过是一些无良养殖户使用了超标、违禁的药物,使得有些多宝鱼确实影响人体的健康。

这两条鱼,在你们家乡都叫啥名字?怎么做好吃?

看这图片应该是多宝鱼,这多宝鱼那可是十分不错的水产品。作为一款深受民众喜爱的海产品。市场上也是十分的常见。但是,也正是因为这多宝鱼太受人们的欢迎,才造成了06年秋天著名的“药鱼”事件,当时,这多宝鱼最高时候的身价那是达到了500元一公斤。而就是因为这巨大的利益,让众多养殖户对多宝鱼用上了药,像什么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等禁用药品。当时都在上海市场的多宝鱼中检测了出来。一时间让人贪欲色变。那么,这多宝鱼为什么会如此受人们的喜爱呢?怎么做比较好吃呢?下面我来说说。

多宝鱼的营养价值

多宝鱼的优点非常的多,其肉质不仅仅是丰厚结实,刺少,口感嫩滑,其中还含有丰富的胶质。有着十分不错的美容嫩肤的作用。并且经常食用多宝鱼还有健身补肾,提高人体免疫力的作用。

多宝鱼的经典做法

说到这多宝鱼的做法,这首推的当然是——清蒸多宝鱼了。清蒸不仅仅是完全发挥出了多宝鱼肉嫩爽滑的特点。同时也能让鱼肉中的营养完全不流失。清蒸也算是多宝鱼最 健康 的吃法了。

准备原料:新鲜的多宝鱼一条,姜丝、海鲜酱油、清水适量。

制作方法:

1、将多宝鱼清洗干净后在鱼身上斜切几刀,方便入味。然后将多宝鱼用蒸盘装起来。。

2、将姜丝均匀的撒在多宝鱼的身上,然后均匀的淋上适量的海鲜酱油。

3、上蒸笼,大火蒸上15分钟后即可出锅。

这样,这道简单又美味的清蒸多宝鱼就完成了。

如何选购多宝鱼

在购买多宝鱼的时候,想要买到新鲜的多宝鱼,我们首先要注意看鱼眼,鱼眼要突出饱满,眼角膜透明清亮的才是新鲜的多宝鱼。其次,我们要看鱼鳃,如果是新鲜的多宝鱼,鳃丝是鲜红色的。最后我们可以用手指按压一下鱼肉,新鲜的多宝鱼肉质富有弹性,按压之后的凹陷会短时间内消失。

另外,如果多宝鱼身上有煤油味、大蒜味、杏仁苦味、氨水味或者农药味的都需要注意,可能是药鱼,不要食用。

结束语

这多宝鱼虽然经过“药鱼”事件,但是民众对其的喜爱依然没有降低。作为一款既美味又营养的 美食 。是不能这么轻易的放弃的,只要我们在购买的时候多多注意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巧食为天的回答: 这种鱼在我们这里都统称叫偏口鱼,也叫多宝鱼。味道鲜美,只有一根主刺,肉质也很肥厚。分享一下我常做的两种方法~

红烧多宝鱼:

食材准备:

多宝鱼1条,葱1节,姜1小块,蒜3瓣,料酒1汤匙,醋1汤匙,酱油1汤匙,糖1汤匙,花椒20粒,八角1个,盐3克,植物油适量。

制作方法:

1.多宝鱼去掉鳃和内脏,再将上面的硬磷刮掉。然后用清水反复冲洗干净上面的血水。

2.在鱼身上打上十字花刀。加入盐,葱,姜,料酒,腌制20分钟去腥。

3.锅中倒油,加热至5成热,放入腌制好的鱼。煎至一面上色定型后,翻面煎至上色定型。然后淋入适量的醋烹制一下。

4.烹制后的鱼中倒入适量的开水,加葱,姜,蒜,花椒,八角,酱油,糖,盐,大火烧开转成小火炖煮至汤汁浓稠即可。

干锅多宝鱼:

食材准备:

多宝鱼1条,葱1节,姜1小块,蒜3瓣,盐3克,辣椒末1茶匙,孜然1茶匙,芝麻1茶匙,烧烤料1茶匙,料酒1汤匙,植物油适量,香菜1颗,地瓜1个,土豆1个,油菜2颗,芹菜1颗,豆瓣50克,花椒20粒,蚝油1汤匙,鸡精1茶匙。

制作方法:

1.多宝鱼清理干净,加盐,葱,姜,料酒腌制20分钟。

2.将准备好的地瓜和土豆,去皮切成小块。青菜也清洗干净切成小块,备用。

3.锅中倒入适量的油,大火将油温升至5成热,下入地瓜和土豆块,炸熟。捞出控油,备用。

4.将锅中的油温再次升高至6成热,放入准备好的多宝鱼,炸至金黄酥脆捞出控油备用。

5.锅中留适量底油,同时加花椒和豆瓣炒香。然后放入葱末,姜末,蒜末,还有准备好的蔬菜,翻炒断生。

6.蔬菜炒至断生后,加入炸好的地瓜,土豆和鱼,然后加蚝油,鸡精,孜然,辣椒末,芝麻,烧烤料,盐,翻炒均匀出锅装盘,最后撒上香菜末,即可。

右边这条叫多宝鱼,左边那条是扁口鱼

多宝鱼皮下和鳍边含有丰富的胶质,头部及尾鳍均较小,鳍条为软骨;体内无小骨乱刺,内脏团小、出肉率高,肌肉丰厚白嫩,胶质蛋白含量高,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具有很好的滋润皮肤和美容的作用,且能补肾健脑,助阳提神;经常食用,可以滋补健身,提高人的抗病能力。

菜名:干煎多宝鱼

食材明细r

主料r

多宝鱼r

1条r

辅料r

盐r

3gr

孜然粉r

5gr

花生油

1多宝鱼去除内脏洗净。r

2在鱼身上划几刀。r

3均匀的撒上些盐,腌制5分钟。r

4煎锅中放花生油烧至五成熟,放入多宝鱼。r

5两面煎一下。r

6煎至五成熟是再在鱼身上撒上孜然粉煎熟即可。r

小窍门r

煎制之前要先把多宝鱼腌制入味。

还有清蒸多宝鱼,葱油多宝鱼,剁椒多宝鱼,骨香多宝鱼等做法。

扁口鱼r

为海洋名贵经济鱼类之一,每百克肉含蛋白质19.l克、脂肪1.7克。肉质细白鲜嫩,可鲜食,也可加工制做罐头或咸干品。此外,褐牙鲆还是药用鱼类,其肉有消炎解毒、健脾益气等功效,其肝可提取鱼肝油。

菜名 清蒸扁口鱼

食材明细r

主料r

扁口鱼r

1条r

辅料r

油r

适量r

盐r

适量r

料酒r

适量r

葱r

适量r

姜r

适量r

蒸鱼豉油r

适量

1扁口鱼去鳞,去鳃,去肚,洗净。r

2在鱼面横切几刀,撒些盐,放上姜片。r

3加些料酒,隔水蒸10分钟.r

4把蒸鱼水倒掉,浇些蒸鱼豉油.r

5撒上葱花,浇上热油即可.r

小窍门r

1.蒸鱼的时间根据鱼的大小而定.

多宝鱼是大菱鲆(Scophthalmus maximus) 的英译名兼商品名

,[1]又叫欧洲比目鱼,[2]英文名Turbot。[3]大菱鲆属于鲽形目、鲆科、菱鲆属,主要产区位于大西洋东侧沿岸,是东北大西洋沿岸的特有名贵低温经济鱼种之一。[4]1992年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首次引入中国 ,目前已成为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的主要养殖品种。

大菱鲆属于冷温性、底栖杂食性鱼类,可承受1 ~28 的水温,雄鱼一般1年性成熟,雌鱼2年性成熟。其具有生长速度快、出肉率高、抗病能力强、营养价值高等特点。[4]

大菱鲆引种工程是当代我国最成功的海水鱼类引种范例,后期养殖推广的成功,使其成为我国海水养殖的主导品种之一。[4]

中文学名

多宝鱼

拉丁学名

Scophthalmus maximus

别称

多宝鱼、欧洲比目鱼

二名法

Scophthalmus maximus

动物界

脊索动物门

亚门

脊椎动物亚门

硬骨鱼纲

亚纲

辐鳍鱼亚纲

鲽形目

亚目

鲽亚目

鲆科

菱鲆属

大菱鲆

分布区域

北起冰岛,南至摩洛哥周边的欧洲沿海

营养价值

大菱鲆的肌肉丰厚白嫩、骨刺少、营养组成全面,配比合理,鳍边和皮下含有十分丰富的胶原蛋白质,鱼肉中所含人体必需氨基酸既齐全又平衡良好,其中精氨酸和赖氨酸含量很高。据营养专家测算分析,大菱鲆的脑、眼和肌肉中DHA和EPA(脑黄金)含量也很高。此外,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钾、锌、锰、镁、铁、钙等多种矿物元素及粘多糖等有益于人体 健康 的微量成分。这些营养物质的含量均高于家禽和淡水鱼类,而且更容易被人体所吸收。[3]

山东青岛叫鼓眼鱼和偏口鱼

是酱紫和林平吧

最好做的多宝鱼,不讲究,清洗干净,搁点姜蒜,油盐,清蒸就行了,很美味[可爱]

这种鱼,在我们家乡一般称为元宝鱼,本地并没有生长,都是鱼贩们在卖。

怎么烧好吃?我认为葱油比较好吃,这是我吃了多次以后得出的经验,第一:有一股葱香味; 第二,鱼肉鲜嫩。当然它也可以红烧,但个人认为葱油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多宝鱼吃了会致癌的吗?

很多问题不是出自食物本身,多宝鱼也不例外。如果说致癌,那就是人类自己在致癌。多宝鱼是多么鲜美的食物啊,可是,因为那些黑了心的,在养殖的过程中,非法添加了对别人有害的药物,从而引发出这一事件,试想,在此事件发生之前,全国有多少人不止一次的品尝啊! 我也同样,但我认为致癌作用是肯定的,致不致癌只有天知道了,每一个癌症患者,谁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就是吃多宝鱼而致癌的。 如今,食品安全在我国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仅仅是多宝鱼吗?黄鳝、泥鳅、甲鱼、猪、牛、羊、鸡、鸭、鱼、虾、蔬菜、等等等等。 还能吃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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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宝鱼事件和多宝鱼事件等等,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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