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女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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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女民警被杀?
据苍南县**局发言人办公室透露:经昼夜侦查,发生在苍南灵溪镇的“2010·10·7”恶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叶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被侦查人员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押解回苍途中。
10月8日凌晨1时许,苍南县**局接到居民吴某某报案称:10月7日下午5时许,其嫂子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驾驶新购置未上牌的小型越野车去接女儿回家,后其女儿自行回家,但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接报后,警方经分析研判,事主极有可能被劫持,立即予以受理,并连夜开展相关工作。
鉴于案情重大,市、县两级**机关高度重视。温州市委常委、**局长叶寒冰专门作出批示,并指派市局叶望庆副局长率侦技人员到苍南指导、协助侦破工作。
**查发现,专案组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行踪,在两地**机关的密切配合下,9日凌晨0时许,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叶某某(男,1986年3月18日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某某(男,1970年5月2日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施某某(男,1978年10月24日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初步查明3名犯罪嫌疑人为劫车已将汪某某杀害,埋尸野外后劫车潜逃。
目前,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检察部门也已依法先行介入调查,有关案件具体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img]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回顾:无耻凶徒竟自称烈士后代,请求轻判,结果怎样?
狂妄之徒,奸杀女警。法庭之上,竟以烈士后代身份自居,请求轻判,简直无耻至极。
专挑开豪车的年轻女子下手
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均是苍南籍人士。这三人均是游手好闲之辈,据了解,施正赞、吴正查都是盗窃惯犯,曾多次入狱。
2010年9月底,他们三人便开始预谋抢劫。为此,他们三人还专门租了一辆汽车掩人耳目,伺机寻找开着豪车的年轻女子。
他们尾随了开红色保时捷轿车的苍南女子苏某多次,因没机会下手而放弃。
美丽女警惨遭毒手
汪某,是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名警员,曾办过不少大案要案。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有一个能干的丈夫;更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在同事们看来,外貌出众的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2010年10月7日,汪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放学。其在一家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却不知自己被人盯上了。
施正赞三人,强行将汪某拖入车内,并逃离此地。
这三人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并把车卖掉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为寻找埋尸体的地方,他们把车开到了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车停了、下来之后。叶长锋、吴正查下车挖坑,施正赞则在副驾驶座强奸了汪某。
尽管汪某苦苦哀求,这三人仍然不为所动。他们先后用手掐她脖子,再用绳子勒之后,把汪某扔进挖好的坑里。施正赞三人担心汪某没死,就用锄头在她头上狠狠地敲了两下。
邪恶之徒终难逃法网
2010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汪某的小姑子吴某报警称其失踪,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接警后,警方经过连日侦查,终于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2010年10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两地警方的努力下,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被先后抓获,并找到了失踪车辆。
据调查,在杀害汪某之前,他们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有4次没成功,另3次抢劫3名女子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有个女子是在埋尸的途中从后备箱里逃跑,才幸免于难的。
2011年5月5日上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当庭判处死刑。谁知这三人在庭审中却都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来求情。叶长锋甚至以烈士后代自居,要求从轻处罚。
不过,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请求。2012年6月21日,这三个无耻之徒被执行了死刑。
浙江苍南奸杀女警案的判决
2011年5月5日上午,"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在温州中院公开宣判,三名歹徒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
2011年5月,三歹徒均被判死刑
从法院了解到,2010年9月份,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没有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
2012年6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浙江苍南奸杀女警案”的案件是怎么回事?
2010年7日下午5点多,其嫂子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后来,女儿独自回到家,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事发当时,汪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由施正赞驾驶着这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逃离现场。
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并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世界奇闻网
2011年5月,三歹徒均被判死刑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10年9月份,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还7次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
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等地预谋和实施抢劫,其中4次预谋抢劫因故没有实施,3次抢劫3名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
2012年6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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