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工人吃130具女尸(火葬场有人偷吃人鞭)

2023-02-20 1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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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场工人吃130具女尸(火葬场有人偷吃人鞭)

火葬场工人吃女尸被判刑了吗

您好,是的,判刑了。火葬场工人吃女尸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发现,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犯有此类罪行,将受到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有此类罪行的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火葬场工人吃女尸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发现,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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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乡数十年的老曹在火葬场工作,白天是个焚尸工人,夜里则干媒人的活,专帮阴间的单身汉找无名女尸当老婆。与老相好上酒馆约会是他平日的消遣,随着老相好离开,老曹又回到了独居生活。一日火葬场送来一具年轻无名女尸,象是要弥补她凄惨的人生一般,老曹开始替她细细地上妆。中国独立导演彭韬,继广受好评的《血蝉》与《流离》后,持续关注中国底层社会与边缘人的生活,《焚尸人》除了融合了彷佛奇观式的中国丧葬与冥婚仪式,更成功反映出异乡人的生存状态。

十宗罪中刁爱青到底是被谁杀死的?

这个我也刚看过,网上我能搜到的版本无外乎两个“凶手是驼子和军”“凶手是驼子和百”甚至也有一些人认为是“凶手是驼子和她”

军指南京汤山火葬场附近的一个驻军处,说凶手是军人。我对此表示怀疑,假如某个军人真有如此爱好的话又深藏着想必知道斩草除根的重要性,把驼子干掉是必然的。

驼子和百以及驼子和她指代的是黄百城和夏雨萍。对此我曾经一度把他们像波粒二象性和辩证唯物论的产生那样把他们演化为凶手是雨和百,但是对那个人是什么意思百思不得其解。而推演凶手是百和雨的话仅仅是关于夏雨萍电子邮件中威胁黄百城的内容,以及4双筷子推算的。仔细推敲一下,黄百城都死了,他怎么把日记本上的东西撕下来丢到广场上去呢?

以下是我对这个关于杀掉刁爱青案件凶手的排除法分析:

文中提到过很多嫌疑的人,有在家里杀过一只羊的卖油条的老板,有驼子,有做雪菜肉丝面并且家中有一本珍藏版凌迟手册的面馆老板,已死的夏雨萍和黄百城。

书中已经排除的卖油条的老板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对比参照。首先他是小本经营,并且有一个儿子,儿子还娶了个媳妇。这位老板虽然不是很有名,也没什么钱,但是他很爱护自己的家人,知道驼子不是好人,所以叫自己儿媳不要多嘴,知道这事不是好事,不吉利,所以也叫儿媳不要多嘴,虽然是用骂的,但是可见其关怀至深。这样的人你让他去杀人可能么?他自己的儿子儿媳的好奇心足以让他难逃法网了。同样的,黄百城是个骗财骗色的家伙,并且得知夏雨萍中奖后更加露出了狐狸尾巴,这样的人你说他会有胆子杀人?我不信。面馆老板虽然被描写为眼神阴鸷,但是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话说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的话,我一次发怒就能杀掉成百上千了。而夏雨萍杀人是因为她喜欢黄百城,这与她要杀刁爱青似乎没有本质联系,并且刁爱青死的时候,她估计还是大三,而书中提到凶手的住址可能是青岛路那边的小区,那个时候她应该住校吧?并且,文中说她4年毕业以后去当售票员了。假如夏某是医学院的话,应该5年毕业啊,而且有的专业是本硕连读7年的,所以夏某杀刁爱青的嫌疑被排除了。

至于驼子,很多人把嫌疑指向他,并且说他变态、奸尸、吃小孩。这种人渣,死100次都没人去管,但是问题是他应该不是凶手。首先凶手抛尸值得玩味一下。假设楼主你杀了一个人并且碎尸,碎尸完了以后想到的是什么?扔了。对,没错,因为很多碎尸犯对同类不感兴趣,并且有一种害怕被人发现自己干坏事的心理,所以要抛尸。而这个凶手应该属于相对比较正常的,而且虽然有可能愤世嫉俗(那个满是脏话的纸张)并且行为孤僻,但是家中还是有人来往的,那么把尸体放在家里显然就不适合,应当尽快处理掉,像夏雨萍也只是留下了一些宝贵的东西,其他的也扔了,可能如果不是她女儿的话,她会远走高飞?。但是对于一个食人魔来说就不同了,处理尸体的最好办法就是吃了它,书中说某捡垃圾的大嫂捡到的是煮熟的肉片,一具煮熟的人需要几天吃完我是不知道的,9天就算吃不完,坏了再扔也不迟嘛。而驼子这种奸尸吃女尸舌头的家伙显然不会暴殄天物的将所谓的美味就直接这么扔了吧?并且书中没提过说驼子会吃人,他吃的只是胎盘,从医院拿到的死婴。至于驼子最后说“你们会后悔的”这句话我们不妨可以假设为人固有一死,你们总有经他手上火葬的那一天,到时候你们后悔吧。“

而且驼子本人有没有那么好的刀工呢?

把尸体切成2000多片,如此好的刀工,只有厨师,屠夫,医生。

问题是前两者的心理素质能不能超过后者解剖了无数死尸的那位呢?

前两者切的最多的也就是动物的肉,而医生做得最多的活是在自己同类身上做的。要说职业的心理素质显然是医生最好。

下面便是我的猜测,这7个密码。凶手是,是毋庸置疑的。后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是驼子,要知道子是有三笔的。并且所有和驼子有关的版本都被排除了。而驼子本人也被警方排除了。

也就是说,这个凶手的名字或者是外号并没有出现在这本书里,但是肯定这么个人出现过。否则笔记本中撕下的一页就成为无稽之谈了。(这样某些人声称军方杀人也可以排除,因为文中没提到呀,仅凭汤山就猜军方的话那也可以猜汤山上的一切了,而刁爱青遇害的时候,未必就能知道凶手是汤山人吧,请问哪位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自己是南京XX人的,恐怕只有进一步介绍的时候才会提到住在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吧)

书中提到凶手抛尸主要地点在青岛路一带,而最后说那个小区也在青岛路,那么,这个”表“是不是就指代”青“呢?因为青也是8画,那么剩下三个字很有可能就是姓名的代号,而我能推出来的就是这个人姓丁,而后面两个字同笔画的太多,无法推算。

综上所述:我推算的结论是”凶手是青丁XX“

即凶手是青岛路的丁某某。

《十宗罪1》最后一个案件的7个字是什么意思?

《十宗罪1》最后一个案件的7个字是:开 五 是 表 人 和 吊。

意思是:凶手是驼儿爸妈 按每个字的拼音开头可以解释为 我是被人害的总体可解释为,我是被人害的,凶手是驼儿爸妈 。

驼子的母亲和父亲一个是妇科医生,一个是火葬场工人,驼子从小耳濡目染那些吃人和焚尸的过程,心理很变态而且有长的又丑娶不到老婆。爱子心切的父母亲便想找一个女人为其儿子做老婆。

刁爱青当时刚好在交笔友,因为不小心怀孕,便去小诊所打胎,结果被驼子的妈看中并囚禁起来时间大概是八天左右,并以其名声要挟刁爱青做其儿媳,但是刁不从,在囚禁过程中驼子的父亲见色起心,对刁施暴。

被驼子的妈看到,怒气冲冲的指责其父,驼子的父亲可能修理了驼子的妈一顿,于是驼子的妈认为驼子不能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会影响以后的生活,便当场扬言要其杀掉刁爱青。

晚上因吵架而喝闷酒的驼子的父亲又在房间发牢骚,看到刁以后便突发奇想的要其把他的话写下来,刁因为白天听到驼子的妈妈的话后害怕,便趁机写下纸条,做为一线生机。这个纸条后来被其父亲藏在某本书里很久。这也是在警察询问驼子后,驼子为什么会说:你们会后悔的!

扩展资料:

《十宗罪》内容及作者简介:

绝对震撼的角色安排,四个超级警察,各怀绝技,从全国警察队伍中挑选而出,对各地发生的特大罪案进行侦破。极度扭曲的罪案案犯,强奸杀人犯、毁容者、恋物癖者、异装癖、非主流少年、碎尸凶手、流浪汉、卖肾的人、变态杀手、色狼、乞丐、精神病患者。

一天到晚跪在街头的人……诡异绝顶的十大凶案:地窖囚奴、雨夜幽灵、人皮草人、色狼传说、精神病院、肢体雪人……哪个更恐怖,哪个更震撼?

蜘蛛,男,原名王黎伟,天涯社区舞文弄墨首席版主,七十年代末出生于山东。出版有《秦书》、《罪全书》、《备忘录》、《拉拉手就到高潮》、《残疾人宣言》。

《这个杂种》等,短篇作品散见《人民文学》、《小说月报》、《时代文学》等,作品曾入选《2000年度最佳网络文学选》、《2002年度网络文学精选》、《中国非主流小说精选》等选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宗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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