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来女士被放血剥皮(杭州杀妻具体细节放血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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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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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杭州碎尸案的嫌疑人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犯案?
去年的杭州碎尸案,想必大家都有过关注,一想这件事起应该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后脊发凉。2020年7月5日,罪犯许国利趁自己的妻子来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并且将尸体扔在各种地方那么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家中犯案呢?
一、趁妻子熟睡好下手
据悉他的小女儿当晚说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声音,而分尸的过程是漫长的,而且许国利将其妻子杀害的时候是将其掐晕,因为这是一场蓄意谋杀案,所以可以推测出许国利应该是给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下了安眠药。
二、家中作案方式隐蔽
许国利是将妻子掐的失去知觉后将其拖到厕所马桶旁进行放血,而后又用剪刀将其分尸,最后用绞肉机将其彻底绞碎,许国利曾经是一家鸭厂的厂长,具有一定的屠夫经验,所以在一个隐蔽且作案工具齐全的地方是最容易下手的,所以家中无疑是许国利最适合发挥的地方,恶魔的杀人手法如此娴熟残忍,不禁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三、尸体处理方便
许国利是将妻子大部分内脏和血液通过马桶冲走的,而家里的独立卫生间是最好的作案场所,符合许国利的作案思路,若不是小区采用的是独立化粪池,那么尸体被发现的概率就会更加小。据悉当时许国利是利用了两个马桶处理尸体,所以当他用水量相较于平时多用出了几吨,这也是他自以为完美计划的一大漏洞。
根据许国利和她妻子的朋友亲戚所说,小两口平日的时候很恩爱,并且家境还算殷实,但是唯一的矛盾存在就是许国利打算给自己和前妻的儿子一套房子,来女士不同意,所以杀人动机究竟是不是这栋房子,我们也不得而知了。
而在杀人魔许国利的真面目浮出水面后,他前妻的闺蜜曝出18年前,自己的女儿躺在浴缸中死亡,当时她的女儿脖子上有一道疤痕,而许国利在这之后参加了她女儿的葬礼并且买了寿衣。但是过了十八年之久,究竟是不是与许国利有关,查起来还是有一些难度。但是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总之不论怎样,也希望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早早落入法网。
根据统计显示,他杀案件中女子有34%的概率会被自己的男友或者老公杀死,是所有概率里最高的,所以可能一个阴暗的小巷子会比一个家安全,这一点值得广大女性注意,也得警告广大男同胞。
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使一个家庭支离破碎,11岁的小女孩失去了自己的双亲,并且面对了如此可怕的现实。至亲,都能下得去手这种人真的是禽兽不如,我希望法律可以让这种杀人魔无所遁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必造报应!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
杭州杀妻碎尸案当事人:我爱她,我也恨她,杀她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杭州杀妻碎尸案中夫妻俩有一11岁的女儿,本应在父母的呵护当中快乐成长,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不久的将来,小小的她,要为杀母仇人的父亲写一下谅解书,“ 希望还有父爱” ,痛击了网友的泪点,尽管这也没能阻止她成为孤儿。
重大案件发生后,轰动全国,他们所住的小区杭州三堡北苑小区居民表示半夜不敢上厕所,因为来女士的尸体就是被在厕所被冲进下水道的。小区当时被各种自媒体和记者包围,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居民不堪舆论和心理重负,有的纷纷搬家。
距离杭州杀妻碎尸案已经将近两年,也在2022年4月8日, 被告人许国利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还为他做无罪辩护,他也声称, 自己作案时,妻子醒来喊自己的名字曾让他动摇, 但是却并未终止杀害行为。
逝者已矣,此刻的他无论是否真的后悔都无法挽回妻子的生命了。
许国利和来女士的亲朋好友在此之前,都认为夫妻俩感情很好,原本令人看好的一对,原本在外人看来幸福甜蜜的婚姻生活,却如此的不堪一击。
事发当时,许国利又是何等镇静地杀害了枕边人,并仔细处理了现场和尸体,就连警犬都没有闻到洗手间有来女士的气味和血腥味。
最后是2020年7月22日下午3点到23日下午4点,距离来女生失踪的第19天,警方对化粪池抽取的38车污秽物进行冲洗、筛查,现场提取检测后,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比对系失踪女士来女生的人体组织才最终定案。
许国利在警方的连夜审讯中交代了实情,在妻子的牛奶中加入了安眠药,并用胶带封住了来女士的口,用枕头将她按压窒息, 将尸体拖到洗手间,用绞肉机进行了分尸,骨头分两天丢弃。
他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处理了妻子的尸体,面对警方和媒体的采访,又是如此的镇静,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多大的心理素质才承受得了的?但是许国利表示他很爱他的妻子,同时又很恨她,杀她是他没有办法的。
不管平时的怨恨有多大,多年生活一起的夫妻感情,终究没有让来女士躲过一劫,即使是他们初恋,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各自组建了家庭,最终还是走到一起,原本以为是海誓山盟,最后只不过是一地鸡毛。
许国利与来女士都是再婚,许国利与前妻育有一个儿子,时年20来岁,来女士与前夫育有一个女儿,双方又育有一个11岁的女儿。
由于来许国利和来女士都是拆迁户,生活富裕又怎样,但是许国利 沉迷于炒股 ,也败光了家里不少财产,来女士也很反对许国利借钱炒股,许国利对这件事也埋怨在心。
再者,许国利希望来女士将拆迁的房子给与前妻生的儿子作为 婚房 ,遭到来女士的拒绝,又因为与来女士教育小女儿的 观念不同 ,也产生过争执,事发当天,来女士正用 绞肉机 做丸子,清洗的时候割伤了手,双方也因此产生了争吵,可看着绞肉机,一个可怕的想法却在许国利脑海滋生。
酿就这场悲剧的不单单是绞肉机的导火线,可以看出许国利对妻子可谓积恨已久,尽管他说自己不是蓄意谋杀,分尸的刀具都是补贴家用,但是从及其残忍的作案手段和及其冷静的作案过程,足以让他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法律也不会因为他的一己之词而饶过他。
今年四月,许国利也被审判为死刑,可怜他们11岁的小女儿,小小年纪,不但痛失父母,而且还背上了亲生父亲杀死亲生母亲的阴影,还未成年的她,又该如何面对漫漫人生呢?
帮我们震惊于此事的发生,感慨 小女孩命运多舛 ,但是面对悲剧的发生,我们的力量又显得微不足道。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局,我们不求世间无痛楚,只求善良的人能够得到善待,小女孩是无辜的,希望她能走出阴影,健康成长。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杭州女子失踪案已经确定来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刚开始网传是在隔壁一户人家分尸,后来通报这个消息不实。
如果在家分尸,其场景简直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个十一岁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杀死妻子,早上7点多孩子起来,估计能在毫不惊动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动静而且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我猜想,一开始并没有处理尸体,可能尸体藏在家里某个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儿起来肯定要发现。
然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样给自己争取了处理尸体的时间。他完全可以白天想办法让女儿出去玩或者去亲戚家,这样独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处理尸体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给女儿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药,这样就算弄出很大的动静女儿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报警的时候说是失踪,还暗示老婆有外遇,误导警察往谋杀方向想,这样他就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案发现场了。
当然,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女儿可能隐隐约约知道一点,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胁了她,比如说你要跟警察连爸爸也没有了,会变成孤儿什么的,让女儿在警察面前说谎。
至于大女儿根本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现在杭州碎尸案已经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种疑问仍困扰着广大网友。
比如许某某凌晨如何独自分尸、尸骨如何通过下水道抛进化粪池、如何在分解尸体时避开女儿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动静和清洗案发现场。
这些疑问一个一个都没有详细的公布出来,只有网友不断的猜测,各种柯南、福尔摩斯不断涌现,各种离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谁能辩出个所以然?
许某某演技堪称一流,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让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首先碎尸时间应当不到30小时,大胆猜测初步分尸的时间仅有5到6个小时左右,当晚他们一家还给女儿过了生日,到熟睡之际应当是到了凌晨,从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个小时,在此期间许某某完成了杀害、初步分尸的过程,早上许某某支开了女儿,想必是在进行第二段的抛尸。
凌晨分尸过程,女儿是睡着了,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小孩子睡觉比较深,不容易醒来,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厕所,所以这个时间段女儿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亲杀害了母亲,并且还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当天凌晨,许某某是肯定无法完成分尸的,大胆猜测,他只是将杀害的来女士分解了软组织部分,切割成小块利用下水道冲进化粪池内,想利用化粪池来分解这些软组织到达销声匿迹的作用。
而人体除了软组织之后还有骨骼,这些骨头处理起来比软组织难多了,在凌晨如果强行将骨头弄碎,势必会产生极大的响动惊醒楼上楼下的邻居,所以大胆猜测,骨头是白天绕开监控被抛弃了。
而当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儿在家,而小女儿年龄尚小,对于母亲的突然消失可能没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亲下了狠手杀了她的母亲,另外根据相关报道,许某某还曾支开过她女儿,这就更加确定了女儿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猜测,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报确定,现在失踪案变成了预谋分尸案,令人震惊之外留给我们的是半路夫妻该如何平安相守度过下半辈子,自古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许某某杀害妻子的动机是什么,他对枕边人下手,可见心有多狠,法律不会放过他,最后等待他的将是严惩。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 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 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 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 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 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 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 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 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 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 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杭州碎尸案成为时下 社会 热议的焦点,人面兽心的丈夫釆取极其惨忍的手段,将自己的枕边人杀害又碎尸。而在其厕所碎尸30个小时里,两个女儿为何浑然不知,案情细节还需公安机关去取证确认,在此只发表个人看法。
从媒体上得知大女儿是来女士与前夫所生,但是案发当时大女儿并不在家,这样可以肯定,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也就不会知道了。
那么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来女士跟小女儿购物回来,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镜头中,可以判断小女儿此时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许某某把来女士杀害后,又在厕所碎尸30个小时,这其中肯定有大动作,而小女儿却没发现,我认为许某某应该这样谋划,杀害来女士后,先将其尸体藏匿起来,后又选择在夜间,在小女儿进入熟睡后,才进行其惨无人道的碎尸行动。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纯属假设。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凶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 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
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
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
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
杭州女子被丈夫杀害并碎尸通过这起案件能否破解当年南大碎尸案呢?
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跟最近的杭州来女士被害案有很多的相似点,尤其都是碎尸案,如果按照杭州碎尸案的断案方法来破解当年南大案,能否破解,答案还是破解不了,两案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先进刑侦手段,先进科技,监控网络和24年前的技术是无法比拟的,杭州案就是有着高科技全方位监控才有效的锁定了侦查方向范围。
先来看看24年前的悬案南大案:
1996年1月的一天,南京大学一名大一女学生刁爱青在夜晚惨遭分尸杀害,在惨遭杀害之后,历经了9天的时间,在1996年1月19日早晨,刁爱青的尸体被一位环卫工人在南京华侨路发现,有时候被发现的并不是全部尸体,而是被凶犯撕碎的尸体肉块,此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全力搜查凶手,但是凶手就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时隔24年此案仍未破解。
再来看看杭州来女士碎尸案:
从杭州来女士离奇失踪到最后警方定性为谋杀案开始,警方通过高科技手段,安智化智能小区,以及大量的小区人口排摸,早早的锁定了作案范围,作案嫌疑人,杭州案得以成功告破。
杭州案和南大案同是恶性案件,那么当初的南大案通过杭州案的手段能否告破呢?
答案是很难破解:
南大案作案作案范围作案作案动机VS杭州案作案范围动机
杭州案得以成功告破原因在于,早早的锁定了作案范围,排除了来女士自主离开小区的概率,基本确定来女士就在小区之内有限的范围内,而且早早的确定锁定嫌疑人丈夫许某某。
反观南大案,南大女学生自 主离开学校,9天之后才由环卫工人在华侨路发现,而且发现的是碎尸,时间久,范围广,而且当天据说还下大雪,大量的痕迹被毁灭,第一时间也无法锁定嫌疑人,导致此案无法告破。
先进的科技手段,安智化小区VS24年前相对落后的科技
杭州案的成功告破 ,虽然离不开广大人民警察的不懈努力,更离不开先进的科技,监控系统,智能化的小区管理。杭州来女士的离奇失踪,自报案开始,7000小时的监控录像,早早确定了来女士并未离开小区,从而案件升级为谋杀案,通过安智化小区所有居民走访排摸,结合小区完善的监控手段,很快锁定了作案范围,作案嫌疑人。
反观南大案,虽然警方全力搜索,高度重视,可惜由于当年没有完善的监控设备,天眼系统,无法确定作案范围作案嫌疑人,导致此案成为悬案。
综上所述,同样是碎尸案的南大案,按照杭州案来破解是破解不了的,南大案没有如今的先进科技,也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作案范围,不过我相信,南大案警方一直在持续关注,此案一定会成功告破,凶手必将绳之以法。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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