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作案细节(杭州女子作案细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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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缺余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猛基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伏知滚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杭州杀妻案嫌犯是什么心理,怎么下得去手,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啊?
您好。
杀人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复杂,有心理因素,环境因素,人为因素,最新报道说,犯罪嫌疑人曾经掐被害人脖子闹离婚,说明他很早以前就有家暴行为,而且家暴特别容易让一个人心理变态。
心理变态,贪婪,暴怒,很容易导致犯罪的,贪婪到了极致,他会不择手段的占有这一切,而性格暴怒,一言不合就暴跳如雷,行使除法律以外的惩罚,轻者恶语伤人,重者故意杀人,再加上心理变态的因素,只要对方反抗,必死无疑。
现在这个 社会 最多就只有贪婪和色欲,只有贪婪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还好,就怕贪婪、嫉妒、暴怒在一块,七宗罪里面就占了三样了。
贪婪到了极致,会不择手段的去占有这一切。嫉妒到了极致,不是他的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占有。暴怒到了极致,一言不合暴跳如雷,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只要跟三样沾边,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有真感情的人,通常是不可能伤害对方的,而他是带有目的性去接触对方,或许根本不存在真感情,夫妻之间闷派毫无感情,男的又毫无人性。
有些人只是因为心理失衡,瞬间就会丧失理智,丧失人性,前面菜市场杀人案,就因为互相有矛盾而已,结果瞬间就丧失理智和人性了,有百分之九十的罪犯,都是在一瞬间丧失理智和人性。
而且他之前就有家暴行为,就说明他脾气暴躁易怒,性格暴怒,而且有贪婪,只要对方说的话不合心意,就开始动手了,暴躁易怒的人非常容易丧失理智,有时候只是因为一句话的事情。
杀人其实跟人的欲望,性格,脾气,行为外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有关,正好发生了矛盾和争执,他又贪婪,贪婪就是他的欲望,性格又暴怒,脾气又暴躁易怒,行为举止又极端,这种人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只要性格,脾气,行为软弱一点,欲望看淡一点,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特别贪婪,但是性格胆小懦弱,脾气平易近人,行为举止端正,他肯定不敢做这些事情,正因为所有的因素和条件都结合在一起了,丧心病狂的事情就发生了。
要我说许某的杀妻的心理很简单,主要为了房产和巨额欠款,杀之而后快。但我是从表面上看的,目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所以只能从表面上来分析一下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 许某夫妻有两套拆迁补偿的房子,许某一心想将另一套正在装修的110平米的房子,作为自己与前妻所生大儿子的婚房,但来女士没有同意!报道称也正因如此,两人才闹矛盾!许某想用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手段蒙混过关,除掉来女士,逃过法律的制裁而得到房子!
第二, 还有一方面就是,许某曾因炒股而向来女士借了160万,而且炒股还亏了钱!因此两人也大闹过矛盾!许闭圆某欠钱且亏钱,当然处于下风,可能在争吵中,在来女士的言语中受了刺激,而暗自恨起杀心。
至于,如何作案,现在知道的就是趁来女士熟睡,杀人分尸。关于细节,想想都觉得害怕,我是不敢去猜想……还是等警方的公布吧!在此不再多说,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什么大胆的猜想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后总结,在我看来,他的心理是极其顽劣,愚蠢,恶毒的。 亏了钱,而且还是别人的钱,他不是应该虚心向来女士道歉,任来轿罩塌女士凭怎么说,作为男人,做了错事就该承担责任!这不该是憎恨来女士的理由! 因为与来女士意见不合,就痛起杀心,以为用自己的残忍的手段,就可以逃过法眼,殊不知在我看来他作案的破绽漏洞百出。但当时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极其自信的,所以才会行此下策。结果现实的破案进度,验证了他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就算记恨来女士,也不能用这么没有人性的手段来结束来女士的生命!由此可见,此人的内心有多么恶毒!
我是 @户外阿晖 ,欢迎关注,评论交流!
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这件事,真正的原因,我想没有一个人知道,就像人们常说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已经走了,内幕永远不能揭开,现在也只是公说公理。只是这男人的手段太过于极端吧。唉,极端的背后,也许是自卫。但愿人世间少些纷乱,多些安宁。
突然想到“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形容夫妻间互相敬重。
又想到相敬如宾,意思是形容夫妻间相处融洽,互相敬爱,像对待宾客一样。出自《左传·僖位公三十三年》。
这典型的好夫妻,这世世代代流传的佳话,让他一个现代人,糟蹋的体无完肤。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家喻户晓,对他却是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都说最毒妇人心,也许让你忍无可忍,但你的行为又创造了一个新名词,谨防枕边人。希望人世间一切安好,出入皆平安。
许犯杀妻案,从整个过程来讲,他的杀人动机,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毫不夸张的说,在他(她)们开始接合时,许犯就萌生了该念头,目的就一个,房产和钱。他自以为,用粉碎机将尸体碎后到进马桶,用水冲掉,这样就天衣无逢了,殊不知,现在破案的水平,早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许某某交代,因为家庭生活矛盾,积压了对妻子的不满。
于是,在7月5日凌晨,将熟睡的妻子杀害。
随后,残忍地对其进行分尸抛弃,扔至化粪池。
关于来女士的案件,有许多细节,不是我们不知道,而是还没到应该公布的时候;当然,有些事,或许我们永远也不会见诸报端,因为说出来对当事家属的伤害太大。
许某某真的太会伪装了,他可以在杀人后,面对四次访谈时,还可以如此从容坦然,大家都不能从外表看出他有何异常,相信用同样的诡计,他骗过了枕边人!
人生的上半场是自我修炼,
而下半场可能就是和婚姻的抗争。
婚姻可能会成就你的未来,
也可能会毁掉你的一切。
来女士的案件,
让许多人直呼“日常恐婚”。
可是我想告诉你们:
婚姻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选错了人。
现在来看,已经不能用家庭矛盾导致杀妻来解释!因为许某利把整个作案过程搞得干净利落,而且四处炫耀,表示其妻"智商很低"。从犯罪心理学看,许某利属于纯粹典型的嗜血狂魔!真有点像恐怖片中那些吸血鬼,它们把人看作是一盘人血盛宴,细思恐极!我初步判断,许某利并不完全是瞒天过海,杀人越货,他是要通过这次谋杀,完成人生的最终目标,达到以杀人取乐的极致享受。同时他和那些江洋大盗不同,他还要公开宣扬自已的杰作。这点和白银杀人案有区别,许某利是陶醉自己作案竟然达到毫无破绽的程度。这就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需要。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是把自己的完美谋杀公之于众,满足某种炫耀心理。因为他觉得生命在完成谋杀后,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那个朝代到当今,杀人事件就象黄河还澄清时。当今 社会 科学依据,一般论理在手机各方寻踪追迹,除杀人后自己也自杀所聪明反被聪明误,太多为钱而死相随,不会为情杀而也为财,
许某利的心理非常人能比,否则他也做不出这极端凶残,心狠手辣的惊天大案!
许某利在案发后36小时才选择报案,他自以为聪明,说妻子失踪,自以为天衣无缝,面不改色,巧言令色,极度伪装,他自以为可瞒天过海,逍遥法外,殊不知天网恢恢!
其实,许来两夫妻早有矛盾,他炒股失败而负债,还有一套拆迁新房,他属意给与前妻的儿子做新房!而来女士未答应。
他就是为了钱财而残忍地将妻子杀死,自以为得计,自以为惊天阴谋能得逞!
其实,他满可以理智冷静地对待问题和矛盾,寻常正常的途径解决夫妻纷争,而他却悯灭人性,孤注一掷,挺而走险,杀人害命,手段令人发指!
说到底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贪欲,令他恶念滋生,不计后果,杀人于无形,最后也是自取灭亡!
只可怜他年幼的小女儿,同时失去了双亲!
世人皆应警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许某人是属于谋财害命的心理,当初和来女士结婚,可能是看上她家的房屋,其实他心里并不怎么爱满女士,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满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可以为自已后路着想。
如果他对二婚妻子恨的话,其间肯定有打骂残暴的动态,他的身子会有伤痕的,但是他杀妻的过程是悄无声息的进行,他这种分尸式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惨无人道,其实对他来说那笔巨大的房产,充满了诱惑,金钱迷失了,良知全无了,所以残忍地狠心地把妻子分尸,又不能被别人发现,又不想进牢房的侥幸心理,独享这房产的主人,以后就不会被别人追债,又不用看妻子脸色做人,做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瞒天过海吗?贪得无厌变成杀人恶魔,究竟值不值得呢!
自做聪明,报警半夜袭踪,警察是干嘛的,一吊间空没出门当然是他做案,在他心里一定很常时间很这个老婆所以下手的是时候光想着很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腔旁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伍让橡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滑或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
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
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
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
知情人首度披露杭州杀妻案细节,其中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值得关注的信息有作案过程和民警如何发现失踪者已遇害,民警刚接到报案时,对方称自己的妻子失踪了,当时民警是按照寻找失踪人口的工作制度展开调查,并没有怀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随着事情在网络上曝光,引起了众多网友猜测,失踪女子如果一直找不到,民警必将承受巨大压力。
因为查了小区各个角落的监控都没有发现失踪者,于是怀疑失踪者可能已遇害。由于没有证据,民警只好先封锁小区,然后开始抽取化粪池里面的污水进行冲洗。连续奋战20多个小时,终于发现类似于人体组织的物质。经过DNA对比,确认是失踪者来某,许国立作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许国立被抓后,很快承认了自己将妻子杀害的事实,并且还供述了整个作案过程。他现在妻子牛奶中放了安眠药,等妻子喝了熟睡后,就用拆正凳胶带捂住对方的嘴巴,再用枕头捂住妻子整个头部,导致其无法正常呼吸而窒息。妻子死后许国立拿出作案工具将其分成小块,再用绞肉机粉碎,最后倒在马桶内冲走。人体骨骼是许国立第2天用电锯粉碎后,扔到了不可回收垃圾桶内。
原以为这样的作案方式可以让一个人凭空消失,再加上自己编造的一些谎话,很容易就将此事掩盖过去。如旅旅果这件事没有闹到网络,或者会一直被认作失踪案,错就错在这件事当时比夏天还要火热,网友就像侦探一样,给民警提供了诸多侦查方向。比如有位网友提出,去查一下他的水表就知道了,结果真如该网友所说,案发时许国立家中的水表,用水量明显多了许多清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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